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条件:
1、申报企业必须是已报送2017年规上工业研发投入 的规上企业(非工业企业为限上企业),符合 滁经信〔 2011〕72号要求,财务报表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。
2、提供技术中心视频。具体内容:企业技术中心研究、开发、试验和试制条件;技术中心硬件设施;企业产品生产过程。其他内容不需要提供。视频要求高清晰度,时长不超过5分钟,并配以说明性文字。不得包含其他企业视频内容。
3、各地经信委(运行局)会同同级发改、科技、财政、税务部门,对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,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,于 4月20日前联合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、《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》(附件7 )和评价材料一份及电子版(word或excel格式)上报市经信委,同时抄报市发改委、科技局、财政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。
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要求:
所有材料由各地汇总收集后统一(或采用EMS形式)报送,企业或非企业第三方单独报送材料,一律不予受理。
1.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
2.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编写提纲
3.行业分类与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等指标系数
4.材料真实性承诺书
5.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
以上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条件要求总结。
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条件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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